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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al => 离题万里 => Topic started by: Kearney52 on April 07, 2015, 10:17:05 PM



Title: 专家:广州弃婴岛1个半月接收弃婴数接近德国10年
Post by: Kearney52 on April 07, 2015, 10:17:05 PM
弃婴岛存废

弃婴岛,因为浙江省首个试点转型升级的新闻,再度成为公众舆论的焦点。

截至2014年6月,全国16个省区市建立了32个弃婴岛试点,共接收弃婴1400名,但试点结果令人沮丧。

广州、厦门、济南三地因接收弃婴过多不堪重负已经关闭或暂停试点,另有浙江衢州等地对弃婴的接受设置门槛,比如只接收孤儿和本地弃婴。开放时间也从之前的24小时开放改成了正常工作日开放,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关闭。

一方面,弃婴岛的超负荷运转,其背后是社会客观要求难以满足;另一方面,对设立弃婴岛的做法是否等同容忍甚至“鼓励”弃婴行为的争议始终不绝于耳。

但本着生命权高于一切的原则,弃婴岛则不可弃,因为弃婴问题已是当下无法回避的社会现实,而给被弃婴儿提供救济则是伦理底线的要求。

让弃婴岛试点更多一些

李葳(全国政协常委、民革中央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委)

设立弃婴岛,是基于生命至上、儿童权益优先的原则,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精神一致,与刑法打击弃婴犯罪也并行不悖。只不过在保护弃婴生命权益的环节上有先后之分,法律重在预防,弃婴岛重在补救和应对。

广州在开放两个月、接收弃婴262名后宣布暂停试点,福州、济南也随后“闭岛”。这些城市弃婴岛超负荷运转的主因其实是试点不够多。如果在全国不同等级的城市全面推开,这个问题就可以得到很大缓解。

补救之外,还应从源头解决弃婴现象的发生。

根据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的粗略统计,全国各地目前设立的“弃婴岛”接收的弃婴,约99%都是病残儿童。因此,更重要的是建立大病医疗保障制度,对残疾和大病儿童的家庭提供支持,建立残疾儿童免费康复和特殊教育制度,以此健全儿童福利保障。

国家应投入人力和资金,加强婚前、孕前、孕期免费指导和检查,提高生育技术水平,通过源头治理,大幅降低婴儿遗传病和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人口质量。

要建立儿童家庭支持福利制度,通过发放补贴津贴、减免税收等方式,加大政府对困境儿童和家庭的支持扶助力度,以预防家庭因无力治疗、照顾病残儿童或因贫困将孩子遗弃。

政府还应加大对儿童福利院(孤儿院)的投入,建立康复中心、特教中心等,完善各种康复、医疗、教学设施,以使“弃婴岛”接收的弃婴,尤其是有身体缺陷的弃婴在这里能够接受到良好的治疗和教育。

获得法律授权是弃婴岛可持续的前提

杨建顺(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比较行政法研究所所长)

对于一种制度,不解决其合法性,往往也就难以实现其可持续性。广州试点一个半月所接收的弃婴人数,几乎与德国10多年所收容弃婴的人数持平,而日本6个月才收容8名弃婴。这种巨大差异,或许也是我国“弃婴岛”试点受挫的直接原因。

美国的法律规制路径值得借鉴。1999年得克萨斯州首次设置婴儿避难所,并制定了《婴儿避难所法》。该法规定,对于将新生儿遗弃在“婴儿避难所”的弃婴行为予以免责,以保障新生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种做法,将应受惩罚的弃婴和免责的弃婴明确划界,以州为单位次第推开,可以在保全弃婴权益的同时,解决伦理道德方面的诸多争议。

而从目前我国相关法规来看,设置“弃婴岛”,在客观上对可能构成刑法所严禁的遗弃罪之结果予以承认、支援,而且对遗弃者免予追责。要得出“与刑法惩处弃婴犯罪并行不悖”的结论并得到普遍认可,其实并非易事。

弃婴,既然已成为一种无法回避的社会现象,就应当致力于改变遗弃的结果。要认识到弃婴原因的复杂多样性,将为此提供最大限度的救助保障确立为政府的法定职责。目前设置“弃婴岛”及其试点,均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应当努力推进相关立法,为其提供充足的法律支撑。

与其扩岛,不如布局社区儿童家庭服务体系

童小军(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副主任)

首先,在世界范围来看,“弃婴岛”是一种必需的社会服务。

2011年6月,石家庄儿童福利院首开弃婴岛先例。2013年7月,民政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试点。既然定性为国家行为,当广州等经济发达、医疗水平较高的城市出现弃婴“井喷”、福利院不堪重负时,国家应有统一的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协调机制。

弃婴岛自试点以来质疑不断,需要反思当下儿童福利制度的顶层设计,更需要把关注点由以政府为中心的福利行政,转向以儿童为中心的福利服务。

与其建更多弃婴岛,不如从社区开始建立最基层的儿童家庭服务机构,并在机构中配备具备专业知识的儿童工作者。

除了服务机构的改善,还要建立一个综合预防机制。欧美发达国家都已经有这样一套完善的系统,从所有儿童的出生开始建立档案记录去跟踪和监测,一旦出现问题就能够及时进行救助、补贴和干预。

许多婴儿的残疾是由于产妇怀孕期间护理不到位、生产过程不规范等原因造成的。因此,从长远来看,改善我国的医疗服务水平,加强环境治理,改善食品安全,从源头上减少婴儿残疾率,是解决弃婴问题的根本措施。

救助关口能否再前移

侯晓学(河南省郑州市儿童福利院副院长)

所谓弃婴岛试点引发“弃婴潮”,只是一直存在的问题的显性化。事实上,在没有弃婴岛之前,各地福利院也一直在做弃婴接受和救治工作。被家长遗弃的婴儿,98%以上都有残疾或患有重病。自2008年我们福利院成立以来,弃婴的数量逐年增多,从2008年的150名到目前的近900名。

去年,弃婴岛要在6月试运行的消息传出后,1至4月,院内弃婴月平均新入30个以上,尤其是3月份在40个以上。

弃婴岛的设立并不是引导或鼓励遗弃,而是面对无法更改的事实,采取的补救措施,是救助关口的前移,是一种进步。

但这个关口还能不能再前移一步,移到孩子被抛弃之前甚至出生之前?毕竟我们的最高理想是没有弃婴。我们需要用政策、制度和服务给困境儿童搭建一座座无形的安全岛。

许多困境儿童家庭因缺乏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渐渐失去信心,甚至出现危机,困境儿童的生存状况也愈加堪忧,这是出现弃婴和流浪儿童的一个主要原因。

对此,儿童福利院在做好弃婴和孤儿收养工作的同时,应积极扩大服务领域、主动拓展服务职能,提出了“六个中心一个体系”的发展理念,即把儿童福利院建成弃婴、孤儿的收养安置中心,残疾儿童的康教中心,家庭寄养的服务中心,社区家庭指导中心,社工人才培养中心,社会资源整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