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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al => 离题万里 => Topic started by: antchains on December 26, 2017, 03:59:22 AM



Title: “教科书式耍赖”,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
Post by: antchains on December 26, 2017, 03:59:22 AM
出来耍赖,迟早是要还的。
今天上午,@认真的赵先森 发微博称,经与警方核实,黄淑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唐山警方于12月9日对黄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今日经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黄淑芬就是著名词条——“教科书式耍赖”本尊。
2015年10月6日,河北唐山,赵勇的父亲骑自行车时,被黄淑芬开车撞飞。赵父被撞成特重型颅脑损伤,一级伤残,历经数次手术后成了植物人。
为了给父亲做手术,赵家掏空了积蓄,但黄淑芬除了事发当天出现一次,就再未露面。
今年6月,唐山中院作出判决,除已给付的7万多,黄淑芬被判再赔偿85万元。
黄淑芬自此开启了“教科书式耍赖”表演:
我说不给你钱着么
我就是人品有问题,你在这说还有啥用
我是收入不低,我得还贷款(新房)啊
我就是(法院)判也中
判个,判几年也中
反正我判几年,最起码我这点钱
我也不用还了
打虎亲兄弟,上阵妇女兵。黄淑芬的女儿也奉献了教科书式的耍赖表演:
“妈你放心 我刚打听好了,老头就算死了赔不了多少钱,最多五十万,车还有保险呢,听我的,咱一分钱都别掏,你就说咱们得借钱去~耗死他!”
善良,限制了我们对耍赖的想象力!奥斯卡应该给黄氏妇女颁个最佳耍赖奖!
11月18日,赵勇把这两年多来的经历写成长文——《这773天,我被迫改变的人生轨迹》,发在微博上。
11月22日,赵勇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段视频,演示了啥叫“教科书式的耍赖”,超过40万人转发。
如很多中国式故事一样,在舆论曝光后,原本迟迟得不到解决的事情“哗哗”进展顺利。
黄淑芬财产被冻结了,人也被拘留了……
但于赵勇而言,两年多下来,他从一个即将走入人生新阶段的建筑学硕士,成了一个李雪莲式的人物……
他的父亲,也再回不来了……
善恶终有报,黄淑芬终如她所愿,“我就是(法院)判也中”。
根据我国刑法133条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至于黄淑芬会不会判刑?判几年?那就看法院的审判了。
某种程度上,赵勇是幸运的,因为在媒体曝光后,“教科书式耍赖”被“教科书式”惩治了(至少目前来看是的)。
但更多的老赖,依然在上演这另一种“教科书式耍赖”。比如“下周回国贾跃亭”。
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并不妨碍他的明星老婆万元月薪给孩子请家教,生动演绎了什么叫“我就喜欢你们看不惯我却不得不看我耍赖的样子”。
老赖,真的没法可治了么?
老赖,“学名”叫失信被执行人,主要是指法院生效裁判作出后,有能力履行但逃避责任者。
黄淑芬就是个标准的老赖:我有钱,但就是不赔你。
你可能会说,法院判决书不是明明写到,“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么?而且判决书还说了,如果未在指定期间赔钱,还要“加倍支持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么?
但……
判决是一回事,能不能得到执行又是一回事啊!
一般的老赖很少涉及刑事案件,而民事案件本身不涉及刑罚,法院不可能因为老赖们不赔钱就给判个无期徒刑。顶多来个司法拘留或者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司法拘留最多也就15天,黄淑芬就“享受”过这一待遇。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更是极少适用,就算判也多是拘役或者短期徒刑。
对老赖们来说,既然当老赖的违法成本并不高,那……
如果不是因为法医鉴定赵勇父亲因交通事故致死,法院恐怕拿黄淑芬夜没太多办法,她可能还会继续“教科书式耍赖”下去。
其实,面对针对执行难问题,去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曾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司法系统已经出台了一些措施。
比如公开曝光老赖个人信息。在火车站、闹市区的大屏幕上,老赖们过了一把明星瘾,接受来来往往人群的“检阅”。
我就看你还要不要脸!
比如限制高消费。老赖们不得坐飞机、列车软卧,不得购买不动产、旅游、度假等一系列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没钱?那就飞机、高铁都别坐了,5星级酒店也别住了!
比如查封冻结财产,包括工资与公积金、股份、投资、实物等。


Title: Re: “教科书式耍赖”,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
Post by: oppochain on December 26, 2017, 04:12:58 AM
冤冤相报何时了,其实很多矛盾都是一个对不起就可以解决的。


Title: Re: “教科书式耍赖”,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
Post by: supmanling on December 26, 2017, 04:18:59 AM
我认为针对这些“老赖”,可以设计限定的时限来完成要求的惩罚,不然,社会上会出现更多这样的人,毕竟,成为这样的人,不需要成本,只需要抹掉自己的良心。


Title: Re: “教科书式耍赖”,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
Post by: yuychoin on December 26, 2017, 04:23:33 AM
这跟孔乙己的那番言论有什么区别,这不是偷,读书人怎么能叫偷呢?人就是要有道德底线才能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