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赚高利息 放贷当债主 临近开学,武汉某高校的大四学生小王(化姓)却焦急万分,因为他的钱全贷出去了,自己的学费没有着落。因无力交学费,他只能申请“绿色通道”和助学贷款。 当上债主尝到甜头 前天下午,记者在汉口黄浦路见到了小王和他的同学小李。小王心事重重地拿出了一摞打印出来的“借出协议”。据他介绍,大二时,他开始兼职。去年“借贷宝”特别火,他了解得知它是网上借贷平台,俗称“P2P”。他经过朋友介绍,去年9月开始兼职做借贷宝的用户推广,对这个平台有了一定了解。今年3月份,他尝试在借贷宝上借出第1笔钱给一位姓宋的用户,约定1个月到期,年利率为24%。1个月后,小王25000元本金收到了25493元还款,一个月就净赚了约500元钱。 贷款放出一去难返 尝到甜头的小王加入了一个微信群,找几个同学、朋友借来近13万元钱,加上自己的个人资金11万多元,他在借贷宝APP上借出了246118元钱,分别借给了9个人,其中有的约定的最高年利率为24%。当上了债主,满以为可以赚点利息,让小王始料未及的是,这9个人大多逾期未还,最长的逾期达93天。开学在即,小王和他的同学小李、学妹小杨和小梁都没钱交学费,极大地影响到他们正常学习和生活。 小王说,逾期后,他曾打电话、发短信、发微信与债务人多次联系,希望他们尽快还款,而他们要么不接电话,要么用各种理由推脱。他按照客服工作人员的要求,努力完善了债务人的信息,包括家庭单位住址、亲朋好友的联系方式等,但客服仅采用电话催收的催款方式,还款没有实质性的突破。
“晚上做梦都会吓醒,别人不还钱,自己背了很多债,对不起这些同学。” 小王坦言,“借贷宝”改变了自己的生活。他本来学习成绩很好,现在却不得不找更多兼职,学习时间大大减少,还要节省生活费。
小王说,“不能全怪借贷宝这个平台吧,我自己的风险和防范意识不够强,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只能努力弥补。”
催款预期难料 记者看到,在小王提供的“借贷宝”APP“立体催收系统”的网页截图显示的催收流程分为:宽限期总部呼叫中心电话催收,逾期1天将计收罚息和逾期管理费,逾期8天违约记录上传至平台,逾期16天将推送违约记录至部分好友,逾期38天将违约推送范围扩大,逾期46天将委托催收或人人催,逾期70天将继续扩大违约推送范围,逾期76天平台将对借款人提起诉讼,诉讼执行后将纳入失信名单和银行征信系统。
在借贷宝官网上,记者看到页面上写着:“熟人借贷,所有交易都发生在熟人之间,不熟不借。借钱不需要任何审核审批,金额、利率、期限都可自定,一键发布。”
对此,借贷宝工作人员称,他们曾多次联系小王未果。经查询,他们发现了小王所说的部分信息不符合实际情况,目前正对其中3个债务人进行上门催款,3个债务人没登记地址、1个不符合上门催收条件,另外2个经过电话催款,表示有还款意愿。目前,他们正在积极解决问题。
像借贷宝这样的网上借贷平台是否存在风险?武汉大学尚重生教授认为,这种借贷平台看似利息高,实则风险很大,催收债务会消耗大量的时间、精力成本,也会存在像小王这样借出去钱后要不回来的情况。而平台催收手段有限,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尚教授建议相关部门尽快立法,加强对网络金融领域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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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一直被诟病的“商业推广”搜索信息在新规下被要求明确标识为“广告”。而在新规首日,百度、搜狗便被工商部门发现违规并被立案调查。 “平台构成广告发布者时,承担发布者责任” 昨日新华社报道,上海市工商局通过前期排摸,于9月1日上午发现,在百度、搜狗等搜索引擎输入“人流”或“人工流产”字样时,跳出的推广广告中,一些推广的医院并不具备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这种将黑医院顶至前列的做法,涉嫌违反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工商部门对上海南浦妇科医院、安平医院等广告主涉嫌违法广告行为,以及百度搜索、搜狗搜索等广告发布者涉嫌未尽审查义务行为,将一并进行立案调查。 针对新华社报道上海三家医院医疗广告资质问题,百度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报道中提及的三家医院,其在百度平台上线前均提交了合法的医疗行业营业执照和广告审查表,且其广告审查表涵盖妇产科范围。目前,百度方面已第一时间下线相关涉事医院违规账户,并将全力配合监管执法部门展开进一步调查。 记者针对此事询问搜狗,截至发稿前未得到回应。 昨日正式生效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互联网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双舟表示,百度等互联网平台企业并不是广告主,平台有时构成广告发布者,在构成广告发布者时,承担发布者责任,在明知是违法或虚假广告时,应当制止,否则会受到相应处罚。 “商业推广”变“广告” 互联网广告新规最引人注意的,是对搜索广告的规定。新规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新规实施第一天,新京报记者尝试使用部分搜索平台,发现新规影响立竿见影,“广告”标识已经取代原来的“商业推广”。 记者在百度输入“医院”两字,搜索页面头两条显示为医院信息,右上角标注有“广告”两字,两条医院广告信息背景还以淡粉为底色,与其他搜索信息区分。而此前8月,记者曾通过百度搜索“医院”关键词,在如今“广告”位置出现的搜索信息,均被标注为“推广链接”、“推广”、“商业推广”,不会出现提示为“广告”的标识。 记者还以“美容”两字搜索,搜索首页前4条信息都为美容医院信息。在每条信息右下角,同样标注有“广告”字样,但与“医院”广告信息相比,“美容”广告信息并未在背景色上与其他自然搜索信息区分。 除搜索广告外,新规规定互联网广告包括含有链接的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等形式的广告、电子邮件广告、通过互联网媒介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等。这意味着微信朋友圈、邮件甚至自媒体发布的广告也在新规监管范围内。 新京报记者也注意到,在新规实施前,微信朋友圈的商业推广信息已经在右上角标注“广告”。部分新闻APP如网易新闻展示的商业信息,也在右下角标注了“广告”信息,但一些自媒体含有广告信息的文章,并未有广告标识。 对于新规,有互联网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担心不规范的中小商家不按照规定来,影响守法大企业相关业务发展。以广告拦截为例,用户可以选择那些不合规的小软件屏蔽广告,用脚投票,给合规守法企业带来损失。 ■ 声音 百度:承诺遵守法律规定,严格把关广告主资质审查。虽然此前百度多次明确告知广告主,不得发布任何违法广告,但仍有少数广告主提交不符合其广告审查表要求的广告物料。对此,百度一经发现会立刻下线违法物料,绝不姑息。即日起,百度也将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杜绝广告主钻空子。 微信:平台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责任和义务。当然,我们也强烈建议平台上的公众号运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信息和服务。 微博:(新规)对公司没有影响,因为已经有所标示。 UC创始人何小鹏:渴望未来能够统一执法。我们非常欢迎,我们肯定在法律要求情况下做事情,怕的是不按照一个标准走,有法大家都依是最棒的,有法都不依是最痛苦的。新规改变对于UC自身商业模式没有任何影响。(刘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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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不知道当地政府是和开发商穿一条裤子的,你还责成他们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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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先行为的性质如何,由于有先行为导致的救助义务,行为人置之不理放任结果发生,就是不作为的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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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近年来也渐渐看清台湾人对我们的态度和感情,迟早有一天大陆也会一样厌恶台湾,这种妖艳贱货不想说它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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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现在所谓的医闹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由于医德缺失、品质恶劣的医生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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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一直认为贪污和盗窃属于一种性质,可以用相同的量刑标准,都是将他人财产非法占为己有,为什么偷盗的刑法就那么重,这个就这么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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