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消息,AB-1326,一项提议的数字货币法案已在加州参议院进行了修改,其中包括批准数字货币创业公司对临时许可证的申请。
这项法案如果获得通过,首先将要求提供比特币或其它数字货币服务的个人和企业需获得许可证。该法案的新版本对草案进行了修订,上月法案草案在州议会上以55-22的投票获得了通过,修订版的法案在7月6日重新提交给了加州银行业和金融参议院委员会。
法案更新后值得注意的一点:
“根据行政长官作出的决定,该法案将批准进行虚拟货币业务,其未了债务以及商业模式少于100万美元的个人或实体,对消费者的风险性小或无风险的,可花费500美金进行注册,如获批准,会收到一个临时许可证,可允许进行虚拟货币业务。”
根据提议的法案规定,那些寻求许可证的个人以及公司实体,将被要求在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注册。此外,临时许可还将考虑到预期的交易量,现有的风险缓解战略以及总体的业务类型。
据悉,临时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两年,当实体不再具有资格时,必须在15天之内与国家监管机构联系,并将有额外30天的时间来获得正式的许可证。
进步
引入临时许可证的规定,对于在加州的比特币和区块链相关开发商和创业公司而言,标志着潜在的胜利。类似的规定在纽约州的BitLicense监管框架中同样也包含了,在上个月,BitLicense正式成为了法律,允许数字货币初创公司申请临时许可。
更新后的法案还重新定义了什么是“虚拟货币业务”,根据新定义,交易所将无需获得许可证。此外,关于经纪人招聘的管理规定也被删除了,最初,这些人一直受到国家的背景调查,而且还被要求签署一份审视他们工作和确认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
此外,新版本法案还增加了对交易收据以及许可证转换条款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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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http://www.coindesk.com/california-bitcoin-bill-burden-startups/作者:Stan Higgins
编译:洒脱喜
责编:洒脱喜
稿源(译):巴比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