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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13, 2016, 02:41:4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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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Chinese see Japan, they see the nightmare in the past. When Japanese see China, they see the nightmare in the future.”
“中国看待日本,他们看到了过去的噩梦;而当日本看待中国,他们看到了未来的噩梦。”
这是一名美国学者和环环探讨中日关系时,曾说过的话。
而最近一条新闻的出现,似乎让这判断的逻辑有些动摇。加入日本拥有核武器,我们看待日本,会不会也看到“未来的噩梦”呢?
10月11日,日本参院预算委员会会议进行答辩,日本民进党议员白真勳针对“日本是否应该拥核”问题对首相安倍晋三、女防相稻田朋美展开提问。
此前,安倍曾表示要探讨与美国“共有”战术核武器。而在11日的答辩中,安倍大方承认,自己过去曾有“拥核”的想法。
他辩解道,“这又有什么意义呢?我只是说在核遏制力方面进行探讨,提及了进行研究的必要性”,他还表示,“日本拥有核武器,这和日本使用核武器完全是两个概念”。 与安倍想法一致的,还有女防相稻田朋美。
早在2011年3月,稻田就在日本右翼月刊杂志《正论》的座谈会中提道,“日本难道不应该将独自拥有核武器作为长期的国家战略进行讨论吗?”
民进党议员白真勳对此事再次发问,稻田依旧坚称“不打算收回相关言论”。
显然,不论安倍或是女防相,这样的言论,都流露出日本想要拥有核武器的意图。
可是,日本拥有核武器,难道不违反宪法吗?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这还真不违法。
二战后,日本宪法第二章第九条明确规定:“不保持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但未明文提核武器。
然而,具有巨大杀伤力的核武器,显然和第九条的精神格格不入。 不过,日本政府并不这么理解。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政府4月1日在内阁会议上通过了“核武器持有问题”的答辩书,表示:日本宪法并未禁止拥有、使用核武器。答辩书称,在法理上,宪法第九条未禁止日本拥有旨在自卫的必要且最小限度武力。因此,即便是核武器,若在必要且最小限度范围内,拥有它也未必受到宪法禁止。
日本内阁法制局长横畠裕介对此解释道,“各种武器的使用,在国内法和国际法上有制约,日本也是为了防卫装备了所必需的最有限的武器。”
由此看来,安倍的“拥核”想法并不违法。据资深中日问题专家对环环透露,安倍曾不止一次表示,“核武器是武器中的一种,我们不制造核武器,但具有拥核的权利。”
有人说,日本不是提出过“无核三原则”吗?
熟悉日本的人都记得,1967年12月,时任日本首相的佐藤荣作提出了着名的“无核三原则”方针,即不制造、不拥有、不运进核武器。为此,佐藤还获得1974年的诺贝尔和平奖。 然而,恰恰是这个人,和美国讨论要把第七舰队和核武器引入日本。
值得注意的是,“无核三原则”从未写入日本的法律,只是政治家为了提升日本国际形象,提出的一个承诺。日本并未承诺百分百信守,更没有制定法律去约束自己。
而日本违反“三原则”,已是铁证:
2009年,日本有关人士在佐藤荣作的家里发现一份1969年佐藤与美国总统尼克松会谈的会议记录原件,上面明确写道: “如发生非常事态,日美就是否把核武器运进冲绳举行磋商时,日本应迅速满足美方需要。 美国助理国务卿坎贝尔也承认,日美存在核密约,日本的“无核三原则”有名无实。 事实上,作为唯一遭受过核武器重击的国家,日本本应顺应、助推世界废弃核武器潮流。然而,安倍并不这么看。
此前,奥巴马打算效仿中国,提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国家使用核武器”。然而,此举遭到安倍极力反对,认为美国应该有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权利。
对此,德国《欧亚杂志》评论说,为了得到美国的保护,安倍却不愿美国降低核威慑力量。
针对安倍、稻田等人的“拥核”言论,日本一些人表示支持:
然而,不少热爱和平的日本网友对“拥核”提出了抗议:
然而,不管日本“拥核”违不违法,都违背和平精神。无论安倍政府是早有预谋,或是用自相矛盾的话替“拥核”找借口,都要小心失了民心,毁了自己。
安倍公开承认想让日本拥有核武器 日本宪法竟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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