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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Topic: 使用Uber打车的理由:乘客的尊严  (Read 447 times)
jsgayo (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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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07, 2015, 07:00:18 AM
 #1

是近期我写的第三篇关于Uber的文章,因为我真的一个非常重度的用户,每天上班、下班,都是Uber,从深圳到广州,也是用Uber,我遇到过的司机,不少于100个,很多都有截图,80%的司机是开心的,他们和BLUES侃侃而谈。

让我一直使用Uber的重要理由,不是我账户里面的25万乘车金,而是作为乘客的尊严,作为一款可以获得靠谱服务的用户存在感。

想起滴滴打车、快的打车刚刚推出,我们如此开心,终于可以在家里叫车,车到再出去坐车。后来,当我们看到周围几百辆车的时候,系统提示我们已经给几十位司机发出打车消息,但就是没有一位应答,眼睁睁的看着时间到了3分钟,还是无人应答,于是重新叫车,依然无人应答。

最远的距离,就是看着身边几百辆车,他们都知道你要去哪儿,就是没人愿意接单,或许是太忙,或许是不愿意去,或许是系统数据出错。

直到用了Uber,才感受到什么是打车的靠谱,只要看到地图上有车,90%情况是在1分钟内有应答的。

我也不用告诉司机,我要去哪儿,告诉他到哪儿等我,就好了。于是,我可以估计好时间,提前叫车,然后再走出小区,走出公司,上车,让司机开始行程,再告诉他我的目的地。

或许是因为司机需要乘客打五星,他们才能拿到更多的奖金,于是,服务,自然比出租车好很多,因为出租车,提供再好的服务,乘客或者公司也很难即刻给出现金的奖励,人,总是很现实,哪怕是10元一单的奖励,司机也是喜欢的。

Uber与滴滴最大的区别,就是在于选择权给了乘客,从经济杠杆的激励上让司机获得平衡,各取所需。

今天为何又写此文,是看到一个视频,成都的Uber,貌似又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打开Uber,定位到成都,红色的人民Uber,还在。

Uber,需要的,是冷静处理,产品成长不易,但愿,能取得多方的平衡与认同。

有人问:BLUES,你给Uber写文章,多少钱一篇?——对于我喜欢的产品,不谈钱。

我记得当时我说过,UBER在中国的发展,恐怕很难绕过现行法律体系的屏障。果不其然,他们动手了。

所谓非法运营,在法律上目前是这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要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需要遵循以下规则:

第八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其中的第三款,从根本上堵死了个人从事道路客运的可能,因为作为自然人的个体,不可能给自己制定一整套的安全生产制度,只有专门的公司才能获得道路运营许可。

而正是这一条,形成了行业的垄断和寄生在劳动者们身上的吸血鬼,寄生虫。

因为工作的关系,我到全国各地出差,经常打车。

而听到最多的,就是出租车司机们对管理公司的吐槽。

最让他们感到压力的,是每天当车辆启动时,不得不缴纳的“份钱”

而这些道路运营企业最大的获利渠道,就是管理费用。

所谓蒙声发大财,无出其右。

道路的交通安全,是由警察和路政来管理的。

当一辆汽车行驶在道路上,出现了事故,帮助他们处理问题的,是交警,帮助他们挽回损失的,是保险公司,收了钱就消失了的,是道路运营企业。

我不知道这些企业把钱花在了那里,他们负担了多少交警的工资,承担了多少路政人员的补助,又给保险公司提供了多少帮助?

我真心希望有运营公司的从业者,来解答我的疑惑。

我不想否认企业经营者的劳动价值,但是我想知道,你们的劳动和你们的收益,是不是相符。

你们把多少钱,花到了日夜辛苦运营的出租车司机们身上,又有多少钱,填进了自己的欲壑。

后来UBER来了。

这是自由市场对垄断经济的反动。

UBER有多少好处,我不敢多说,但是起码我了解到,他帮助发掘出了车辆的剩余价值,发掘出了驾驶者更多为社会服务的能量,拓宽了解决道路交通问题的渠道,在未来,我们也许可以通过这样的办法,让道路运行更为合理有序,让更多的车辆发挥作用,而不是静静的趴在车库。

自由市场与垄断经济的斗争,将会是漫长的历程,而这一次,UBER站出来,成为战士,或者受害者。

UBER也许不需要中国,但是中国需要UBER。

对UBER的查处,是合法的,这个没有疑问。

但是禁止个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并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我一直在想,一个出租车司机的工作是什么,我觉得并不复杂。

首先,我有一辆车,然后我会安全的开车,有人愿意坐我的车,我把他送到要去的地方。

那么从准入的角度来看,有达到国家要求的安全标准的车辆,有依法获得的驾驶资格和驾驶技术,不强行拉客载客,在送到的路上保证安全,下车的时候,我收钱,我付出了劳动,负担了成本,为他人提供了便利,满足了市场的需求。如果出了交通事故,我有保险,有能力对客户做出赔付。

但是我发现我不能。

我有一些困惑,因为我觉得自己与出租车司机并无本质上的不同,我想去做这样一件事,但是你不允许我做。

因为我没有劳动能力吗?我的车比出租车司机的车更好,安全系数更高,我有十年的驾龄,模范遵守交通规则,极少违章被保险公司评为最喜爱的客户,我性情温和,能说会道,坐过我的车的人都很喜欢我,而在我拉他们之前,他们只能无助的站在路边。

我觉得我劳动的能力和热情,被剥夺了。

我记得之前,曾经有人发起过顺路搭车的活动,我也曾经尝试过,免费搭载别人,说实话自己上班也是一个人一辆车,如果能一次运送四个人,我觉得有很多的好处。节约了资源,缓解了运力紧张,满足了社交需求,我有一次在某个车站拉过四个等汽车的人,大家都很开心,到现在想起来,也是很温暖的回忆。

但是,你们不让我这样做。

WHY?

我需要一个能够说服我的理由,并且我发现,只要我不收钱,就毫无问题,只要收了钱,你们就会来罚我更多钱。

还说我让人搭车的事,他们都是很善良的人。

有个大妈问我,都是陌生人,为什么要主动让人搭车呢?

我说:“一个人跑也是用车,油费差不多,空间也富余,咱们也都顺路,免费搭车是一个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何乐而不为?”

有个姑娘问我:“要是被运管查到了怎么办?”

我说:“没关系,我是警察,我也不收你们的钱,他们不能为难我。”

有个大哥下车的时候,一定要留给我五块钱,我没有要,后来他给我留了个电话

他说:”你是个好人,我们交个朋友,也许以后有什么事,我能帮上忙。“

聊天的时候他说,他是一个工厂的技术人员,也许哪一天有技术上的难题,我会需要向他请教。

最后下车的一位是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女士,她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她走后我才发现,她悄悄在座位上留下了五块钱。

我用这五块钱买了一个煎饼,两个蛋,很香甜。

但是,仅仅鼓励人们用自身的善意去帮助解决道路运营的问题,并不是长久之道,现在搭车的活动,我已经很久没听到有关的消息。

私家车不得进入道路运营市场,我不收钱,就没有进入这个市场吗??

我一样影响了司机们的收益,要不这四个人,每个人都要掏五块钱。或者被迫,挤在公交车上。

不好意思,因为我的善意,我吃掉了一块只属于出租车司机的蛋糕。

欢迎你们来处罚我,欢迎你们来剥夺我劳动的权利,欢迎你们,来伤害我们的善良。

反正我们所受到的伤害,已经很多很多。

就算我是为了挣钱,我也是在积极努力的劳动,而劳动,是上天赐予我的权利,也是我对这个社会应尽的职责。

蛋糕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我有能力,你不让我吃。

那么早晚有一天,我要把蛋糕扣在你们脸上。或者,看着你们自食恶果。

你们都在争论UBER的意义,都在争论他是不是合法,他是不是安全,但是我想知道,为什么我们不能把大量未能发挥道路运输作用的私家车投入到解决交通问题中来,在北京这样的城市里,依照2012年的数据(我没查到最新的),只有不到7万辆出租车,而同时期北京的私家车是407万辆,如果能够让这400万辆车上,每辆车多拉一个人,我们能够减少多少尾气的排放?解决多少人交通的烦恼?又能缓解地铁、公交的多大压力?

我很悲哀的是,这样的办法,UBER先做出来了,只用了一个APP,他的意义就在于,捅破了私家车能不能参与道路运营市场这张纸,这一点,滴滴没做到,快的也没做到,当然我并不想为难他们,他们不敢做到,虽然他们也勇敢的进行了尝试,却还是不得不低下了头颅。

当法律不再帮助我们解决问题,而是限制我们实现解决问题的方法,作为一个警察,我感到无比的困惑。

我想我们应该停止争论,让我们想一想,该如何解决问题,让更多人享受到车辆所带来的便利,而不是在雾霾中艰难的呼吸。

http://www.donews.com/idonews/article/6249.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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