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现在太有钱了,连老牌资本主义强国都抵挡不住这300亿英镑的诱惑,在金钱面前,我想意识形态已经不算什么了吧。
陈夏红:我们对《大宪章》的怕与爱
(博讯北京时间2015年10月24日 转载)
很显然,我们迎来了《大宪章》的“肉身”,但对其“灵魂”却欲迎还拒。
今年时逢《大宪章》签署800周年纪念。关于《大宪章》,我曾在年初的“方寸正义”专栏中写过一篇《<大宪章>八百年》,简要讲述了《大宪章》的大致背景和基本内容。后来我在微信公众号推送时,特意附上当时收集的和《大宪章》有关的数枚邮票。
这段时间,《大宪章》又上了头条。为纪念其签署八百周年,英国特地拿出其最早的四份抄本之一、赫里福德大教堂藏《大宪章》原件,举行全球巡回展出。中国是其中一站,分别在北京、上海、广州及重庆与观众见面。这是《大宪章》早期抄本第一次来到中国。不过它这次上头条,不是因为它来了,而更多是因为它来了,但在北京差点没展成,——该抄本原定在中国人民大学展出,但展出前,却不得不移到英国驻华大使馆内。按照外交部发言人姜瑜曾经的说法,《大宪章》终究还是在“外国领土”上展出。
陈夏红:我们对《大宪章》的怕与爱
美国1976年发行的《大宪章》抵美纪念封
这让我想起我的邮册中另一枚藏品。1976年,时逢美国建国两百周年,这年9月30日,经过英美双方通力合作,林肯大教堂所藏《大宪章》原件,飞越大西洋,来到加州旧金山的空军战略指挥中心展出。我所收藏的,便是美国为纪念这次《大宪章》的到来而发行的纪念封。
这个纪念封上,左侧图片主图为一架战斗机,而战斗机飞行的轨迹,则是英国沃丁顿到加拿大古斯湾以及古斯湾到旧金山的两段航程,配有“纪念《大宪章》参加美国建国两百周年庆典”等字样,同时加盖美国独立革命两百周年纪念章;而纪念封右侧,则是美国建国两百周年纪念邮票一枚,同时配有为此次《大宪章》抵美而专门设计的纪念邮戳。更有意思的是,邮票下方的文字,不仅清楚说明了这次《大宪章》访美之旅的航程安排,更是列上上全体机组人员的名字。我们可能不会在乎他们是谁,但他们的名字印在这里,依然让人觉得动容。莫非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人性化”?
想到这枚纪念封,我不禁暗忖:为什么我们的邮政部门就不为这次《大宪章》的访华发行一枚纪念封呢? 当然,世故的读者可能会觉得我这也太一厢情愿了。我们已习惯于认为,能够让《大宪章》在华巡展,本身就得谢主隆恩,遑论发行纪念封!临时易地乃展出大忌,可其就在北京确确实实发生了。这一切的一切背后,说穿了还是我们大家对《大宪章》的“怕”与“爱”。
程汉大教授在其《英国法制史》中曾表示,反约翰起义的双重性,导致《大宪章》也具有双重性:“它既是一个系统阐述封建习惯的封建性文件,又是一个表明王权有限、法律至上原则的宪法性文件。”由此,是之者将其奉为“英吉利自由之神”、“英国宪法的圣经”,而非之者则斥之为“阻碍历史进步的绊脚石”。围绕《大宪章》产生的这种泾渭分明的对立,是非难辨,正说明人们对其怀有的复杂情感。那么,将其置放在中国当下的语境下,就《大宪章》而言,我们究竟在怕什么?我们又究竟在爱什么?
陈夏红:我们对《大宪章》的怕与爱
由于我个人行程的安排,不得不抱憾错过《大宪章》在英国驻华大使馆的展出。朋友圈近乎刷屏晒《大宪章》展览,足以说明大家对此趋之若鹜。众所周知,《大宪章》的实质不在于国王和贵族的协议,而是在于王权在民权面前的绝对妥协;自《大宪章》签署,王权面低下其高傲的头颅,一蹶不振,至高无上的王权,在民权面前不得不弯腰低头。除此之外,《大宪章》对法治精神的强调,也为英国式法治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在民权成为人类普世价值的今天,《大宪章》在其签署八百年后依然受到热捧,人们追逐的与其说是那份羊皮纸,更不如说是羊皮纸背后的民主与法治。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今天依然爱《大宪章》。
然而,热爱归热爱,《大宪章》在中国知识圈之外公众中,知名度却低之又低。检索文献不难发现,最近几年以《大宪章》为主要内容的中文出版物,只有译作霍尔特的同名著作一本。另据澎湃新闻报道,英国大宪章800周年纪念委员会今年年初曾在全球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各国民众对《大宪章》的了解程度。调查结果发现,在英国79%的民众知道《大宪章》,《北美独立宣言》与《废除奴隶贩卖法案》紧随其后;而在中国,只有18%的民众知道《大宪章》,大家了解最多的反而是《北美独立宣言》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如果了解了官方的态度,中国民众对《大宪章》的陌生则显得毫不突兀。与观众对《大宪章》巡展热情截然相对的,则是官方的冷漠严苛。据媒体报道,官方担心,如果被视为“自由的基础”的《大宪章》在中国人民大学展出,“会在学生心中植入不受欢迎的理念”,“这份古老的文件仍然会引起当权者的不安”。而紧随其后,“大宪章”在新浪微博也成为了敏感词因而无法搜索。这种外媒的解读,不管其有没有道理,在官方持续保持沉默的前提下,人们依然愿意相信这种说法是诚实的。官方对进步的潮流充满恐惧,对人民的力量充满害怕,他们对《大宪章》背后绝对权力的式微胆战心惊,他们害怕《大宪章》的精神会在生根发芽。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今天依然怕《大宪章》。
很显然,我们迎来了《大宪章》的“肉身”,但对其“灵魂”却欲迎还拒。这究竟如何是好呢?
2015年10月18日于蓟门法大
陈夏红
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博士。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博士。
专注于近现代法律人物研究。
来源:陈夏红 怎么办phronesis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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