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沉寂一时的比特币眼下热潮再起,颇有“重出江湖”之势。一段时期内急剧飙升的价格无疑是比特币投资与全球经济状况连动的直接反应,而与 此同时,欧洲法院日前对比特币交易免征增值税的裁定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从世界范围看,各国政府正在加快明确比特币的税收待遇,尽管分歧仍在,但随着全 球对比特币的态度日趋明朗,此行业正迈向理性、规范发展的新阶段,未来或可期待。
欧洲法院作出里程碑式裁决
10月23日,欧洲最高司法机构欧洲法院正式裁决,收取一定费用来将欧元或瑞典克朗等传统货币转换为比特币的比特币交易所可免缴增值税。
直观地说,欧洲法院的这项裁决消除了在欧洲购买或使用比特币的交易可能需要缴税的潜在威胁。尽管除了比特币交易,其他诸如比特币升值所产生的资本利得等仍需 缴税,但作为比特币最大的交易地区之一,欧洲的比特币交易成本将不会因此而增加,这无疑将给欧洲的比特币企业带来竞争优势。
更为重 要的是,鉴于欧盟有“被用作法定货币的货币、银行票据和硬币无需缴纳增值税”的相关规定,欧洲法院此举相当于承认,在欧洲比特币将是一种合法的支付手段, 并应在税收方面获得与传统货币相同的待遇。因此,这项裁决也被视为比特币在欧洲地区的货币地位得到了法律确认。一些比特币运营商甚至将其视为欧元区比特币 发展史上的分水岭事件,称其命运将发生不可逆转的改变。
但追溯历史,如今这一幕的出现并不十分令人意外。
早在2013年,德国便成为全球首个将比特币列入税收范畴的国家。德国财政部虽然未将比特币归为电子货币或者外汇,但认可其作为一种在德国银行业条例监管下 的金融工具,是可用来多边结算的“货币单位”,与“私人资产”更接近。当然这同时意味着政府将对用比特币进行的商业活动征收资本利得税。
英国官方对于电子货币的态度表现则更为积极,英国皇家税务及海关总署去年已放弃对虚拟货币交易征税,并承认了比特币的货币地位。作为全球传统货币交易中心,伦敦似乎正欲发展成为全球的比特币交易中心。
此 外,法国、西班牙、比利时、芬兰等其他欧盟国家也都相继出台了一些官方政策信息,整体态度较为一致,即从监管上将比特币与现有的法定货币体系相区别,但同 时也肯定比特币作为支付手段(至少是补充货币)的合法性。而上述这些国家的做法毫无疑问促进了整个欧洲对比特币的接受和理解,有助于平息更多可能出现的争 议。
欧美比特币税收准则存在分歧
从根本上说,欧洲法院的裁决之所以有如今的解读,就在于比特币业界一直认为 比特币应该被定义为“钱”。然而,事实上,世界上多数税务部门和监管机构迄今为止都没有这么做。从全球范围来看,认可比特币货币地位的国家毕竟是少数(极 少数国家甚至禁止比特币的使用),各国已对比特币行业发展作出正面回应的监管者基本都是将比特币定义为商品或资产。
显然,如果比特 币被像“商品”那样看待,那么有关比特币的每一笔交易都会被征税,就好像每天货物的销售、再销售一样,继而会产生增值税(或消费税、销售税、货劳税)等。 如果它被视为“资产”,那么自然会从财产税的角度讨论征税的可能性,如果被视为“钱”、“外汇”、“金融供给”等现实货币,那就不存在税收问题。
从这个角度看,欧洲法院的裁决也等于将欧盟与美国之间对虚拟货币的态度差异摆上了台面。
2014年3月26日,美国国内收入局正式启动对比特币征税。在这份文件的第4部分,比特币这种“可兑换虚拟货币”被明确为“财产”,并“依照财产交易的一般原则对虚拟货币的交易进行征税”。
据 悉,国内收入局发布此项决定历经了一年多的讨论,在国内争议重重的背景下依然问世,不得不说背后有政府的重要考量。国内收入局的此项规定相当于从概念上认 同了比特币作为替代币,具备真实货币的同等价值。退一步说,政府对比特币在税收程序上“财产”性质的界定很大程度是基于税收可操作意义的权衡,同时期待推 动并拓展美国信息财产的法律规制。而进一步说,作为全球数字经济最发达,比特币持有最多的国家,美国在当前的国际货币金融形势下,势必迫切希望寻求一种替 代性方式,以借新信息经济结构中的虚拟货币寻求调节国家经济的新路径,从而重新确立美元在国际金融货币体系中的主导地位。
若从这个层面看,欧洲法院间接给予比特币“货币地位”这一貌似激进的行为也就不难理解了。因为无论欧洲也好,美国也罢,谁若能将比特币作为新的替代型虚拟货币,以此推动“国际通用货币体系的想象”,也就等于夺取了未来金融新体系中的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