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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Topic: 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一案系列报道  (Read 1417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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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6, 2015, 02:48:05 AM
Last edit: December 17, 2015, 03:07:54 PM by msc_de
 #1

美官员批评习近平让中国梦变“噩梦”

美国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卢比奥批评,周一浦志强受审标志着习近平‘中国梦’的新低点。习近平正让中国成为异议人士的“噩梦”。

(德国之声中文网)本周一,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涉"煽动民族仇恨"以及"寻衅滋事"案一审庭审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消息传出后,美国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共同主席卢比奥(Marco Rubio)发表声明批评,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正将中国变成敢于反对共产党的异议人士的"噩梦"。

据多家通讯社报道,周一上午数十名警力包围了举行一审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阻止记者和外国外交官员进入旁听。此外,数十名民众自发到现场声援,据称现场有多名外国记者、摄影时及外媒中方人员在法院外遭到警方殴打和推挤。

卢比奥表示:"即使以中国的标准来看,今日在浦志强受审时,无论是庭外或庭内的场面都是对司法及法治的嘲讽。"他在声明中写道:"浦志强是威权政府政治迫害的受害者,任何偏离共产党教条的个人言论都对政府构成威胁。虽然法庭还未做出判决,我们可以肯定地表示,今天标志着习近平'中国梦'的新低点,无论从任何方面看来,这都是包括浦先生在内的中国异议人士、律师、记者和数百万人的噩梦。"

这并非卢比奥首次对中国人权做出批评。今年10月,共和党参议员卢比奥也曾抨击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上任后导致中国人权状况恶化。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当时引述卢比奥称,自习近平接任国家领导人后,"人权和法治堕至灾难性的低点"。他认为,今日的中国充满"更多压制而且更蛮横"。"数百万中国人渴求着与美国人如今享有的一样的基本权利,但他们的愿望却迎来恐吓、监禁、虐待甚至死亡。"

针对浦志强一案,CECC主席、共和党议员史密斯(Chris Smith)也在与卢比奥共同发表的声明中指出:"对捍卫人权者举行虚假审判以定其罪名,并不能展现共产党实力或提升其国际声望。无论判决结果如何,这场审判是对中国司法系统的一次控告,而不是对浦志强本人。" 史密斯认为,习近平近年来对人权人士以及公民社会大肆打压。"除非将浦志强和其他政治犯的释放明确且持续置于美中关系的优先地位,中国政府将继续认为自己能不计后果地为所欲为。"他提议,为了对中国释放出明确的信号,美国当局应该禁止向所有与审理案件有关的法官、起诉者和安全力量发放美国签证,并不准许其参与任何美国资助的项目。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成立于2000年,负责监察中国法治发展和人权状况,每年向总统及国会提交年度报告。今年稍早之前,该委员会曾经发起"释放中国英雄"(Free China's Heroes)的活动,提高外界对中国受到不公待遇的政治犯的关注,其中也包括浦志强。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在其新闻稿中还介绍道,浦志强一案被列入该委员会的"政治犯资料库"(PPD),其中收录了超过1300名目前已知或据信被拘留或监禁的政治犯和宗教人士信息。


浦志强受审当日,法院外的场景

http://www.dw.com/zh/%E7%BE%8E%E5%AE%98%E5%91%98%E6%89%B9%E8%AF%84%E4%B9%A0%E8%BF%91%E5%B9%B3%E8%AE%A9%E4%B8%AD%E5%9B%BD%E6%A2%A6%E5%8F%98%E5%99%A9%E6%A2%A6/a-18918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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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6, 2015, 03:04:25 AM
 #2

An impressive pic, people on WeChat show their support to Pu Zhiqiang by changing profile p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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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7, 2015, 12:09:44 PM
 #3

rt @Suyutong  13小时13小时前 查看翻译
Suyutong 转推了 Christoph Strässer
#FreePuZhiqiang 德国联邦政府人权专员 @ChStraesser 对浦志强案发表声明,他表示:这名认真执业并且遵守现有法律规范的律师所受到的对待,不仅令我感到忧心,也让我对中国政府对待法治的态度产生强烈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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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7, 2015, 03:08:57 PM
 #4

浦志强七条微博测试中国言论自由

黄安伟 2015年12月17日

http://cn.nytimes.com/china/20151217/c17chinalawyer/


抗议者在中国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门外打出人权律师浦志强的照片,要求中国释放浦志强。
Kin Cheung/Associated Press

北京——许多中国互联网用户正在忧心忡忡地观察着人权律师浦志强的案子,检察机构起诉浦志强的根据来自他在2011年至2014年间在类似Twitter的微博平台上发的七个短帖子。

虽然外国官员普遍谴责这个案子是政治迫害,但很少有人关注围绕言论自由问题的具体法律后果,而这才是许多关心浦志强困境的中国人所忧虑的问题。


浦志强帖子的内容包括对中国政府在西部新疆地区对维吾尔族所采取的政策的批评,以及对立法机关和立法咨询机构的嘲讽。他还发过一些关于毛泽东的孙子、解放军少将毛新宇的尖刻评论。

中国官员正在把一些案子树为非法网络言论的典型,此案是最新的一个。浦志强被指控犯有“煽动民族仇恨罪”和“寻衅滋事罪”。他的律师说,如果有罪判决成立,浦志强可能被判处八年徒刑。

2013年底,中国法律官员把“寻衅滋事罪”的适用范围扩大到网络言论,自那以后,警方和检察部门基于这个指控已拘留和监禁了各种各样的人,其中包括律师、作家和艺术家。

浦志强案周一在法庭的审理仅持续了三小时多一点儿,浦志强及其支持者现在在等待判决。莫少平是浦志强的律师之一,莫少平说,浦志强在法庭上说,他愿意向任何感情受到自己帖子伤害的人道歉。但他的律师队伍也在法庭上作了浦志强的帖子为什么不构成犯罪的辩护。

莫少平在采访中介绍了此案在言论自由方面的重要性,以及辩护律师的法律论据:

“此案的重要性在于:用尖刻粗暴的言辞批评公众人物和事件与言论自由之间的界限在哪里?我们的观点是:

“首先,除了导致直接危险的言论,言论不应该被视为一种犯罪行为。比如,如果你散布电影院失火的谣言,导致电影院里发生踩踏,使人受伤甚至死亡,那是导致直接危险的言论。其他言论都应该作为言论自由而得到容忍。

“第二,宪法赋予公众批评公众人物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庄严载入中国宪法的。公众人物应该更宽容,不应该仅仅因为他或她的语言粗鲁就起诉别人。

“第三,微博是一种特殊的表达平台,是一个人们对事件和公众人物发表意见的瞬时渠道。因此,对微博的控制应该比对传统媒体的控制更宽容。微博与传统媒体不同,因为微博涉及情绪的表达,与传统媒体相比,微博上应该有更大程度的言论自由。

“因此,这个案子不应该被作为一个需要国家出面的刑事犯罪案。如果有人受到浦志强微博帖子的伤害,那么该人可以在法庭上对他提起民事诉讼。想想方舟子和崔永元的事儿。只有用尽了所有的民事和行政手段之后,才可以动用国家的刑事起诉手段。”

莫少平指的是方舟子对崔永元的诽谤起诉,方舟子是生物化学家,以打击学术造假为业,崔永元曾在中央电视台任主持人。他俩人在2014年1月曾在微博上进行过有关转基因食品的激烈辩论,崔永元质疑方舟子为什么是转基因玉米的主要支持者。他们开始在贴子中互相辱骂对方。

北京一家法院于2014年7月开始审理他们的案子。法院在今年6月做出结论,认为两人都有错,判处各方向对方支付4.5万元人民币,删除各自的微博帖子,并公开向对方道歉。两人均提出上诉,二审正在进行中。

黄安伟(Edward Wong)是《纽约时报》北京分社社长。
欢迎在Twitter上关注作者黄安伟@comradewong。
翻译:Cindy 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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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2, 2015, 11:49:34 AM
 #5

浦志强案一审宣判:罪名成立 判三缓三

http://www.dw.com/zh/%E6%B5%A6%E5%BF%97%E5%BC%BA%E6%A1%88%E4%B8%80%E5%AE%A1%E5%AE%A3%E5%88%A4%E7%BD%AA%E5%90%8D%E6%88%90%E7%AB%8B-%E5%88%A4%E4%B8%89%E7%BC%93%E4%B8%89/a-18933489

周二,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涉“煽动民族仇恨”及“寻衅滋事”的案件一审宣判。浦志强被判罪名成立,判刑三年,缓刑三年。这一判决的另一后果是,浦志强今后将无法取得律师执照,无法以执业律师的身份从事法律工作。

 
(德国之声中文网)代理浦志强案的律师之一尚宝军周二(12月22日)通过其个人社交平台宣布,法院判决浦志强“罪名成立,判三缓三”。

中国官媒央视新闻当天对浦志强案作出简短报道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浦志强涉嫌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公开审判。依法对其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官媒:浦志强“感受法治进步”
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也在周一发表文章,其中大量引述法庭判决书内容,并称浦志强“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多次向公众和被害人真诚致歉,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浦志强同时表示,从自身的经历,感受到了法治的进步、法律的完善及社会的进步”。
新华社报道中提及,浦志强已决定不上诉。这一消息也得到了该案另一名代理律师莫少平的确认。

 

法院认定浦志强案罪名成立的主要证据是他在2012年1月至2014年5月间发表的 7条微博 。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尚宝军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作为他的辩护人,我们并不认为他的两个罪名成立。法院判决理由是浦志强认可公诉机关提供的犯罪事实,积极认罪悔罪。前半句是符合事实的,浦志强并不否认他写了这些微博,但我并不认为浦志强是认罪的,更何况还是‘积极地’认罪悔罪,我没有听到浦志强有这样的表示。”

定罪意味无法获得律师执照
而现年50岁的浦志强被定罪的另一个后果是,他今后将无法得到律师执照,不能作为执业律师为他人能提供法律帮助。同为律师的尚宝军表示,浦案让他对中国律师的生存环境“十分忧虑”。

尚宝军坦陈,虽然并不认同法院判决书中的部分表述,但目前判决结果让他与另一位代理律师莫少平“松了一口气”。据称,浦志强已经在办理相关手续,周二当天便可以结束关押状态,离开看守所。从2014年5月6日与外界失去联系以来,浦志强已经失去人身自由19个月。

针对浦志强案的判决结果,中国作家慕容雪村在推特上写道:“浦志强只应该被法庭宣布为无罪,当庭释放,然后他再为自己无辜系狱的600天寻求公正。除此之外,任何判决都是政治迫害,任何处罚都是对法律的玷污。缓刑一是宣判他有罪,二是污蔑他承认了自己的罪,这种双重的污辱尤其不可容忍。”
人权组织大赦国际的中国问题专家倪伟平(William Nee)表示:“浦志强很可能不需要在狱中再度过一晚显然是一件好事,但这无法掩饰针对他的严重不公……他是中国最为勇敢的言论自由捍卫者之一,而他受到迫害仅仅是因为践行这一权利。”

上周一(12月14日)本案 一审开庭 后,浦志强的另一名代理律师莫少平曾对德国之声表示,浦志强承认7条微博是他所写,也提出如果微博用词有些尖刻、粗鲁,伤害到他人,愿意道歉,但不承认有“煽动民族仇恨”和“寻衅滋事”的目的。

推特上多家外媒驻华记者与社会活动人士发布消息显示,负责本案一审的北京第二中级法院门前出现多名警察和疑似便衣警员,推搡记者,封锁法院附近区域。另有多名前往现场声援浦志强的民众被警方带走。浦案一审开庭时也曾发生类似情况,多名驻华外交代表和记者遭到推挤甚至暴力殴打。

浦志强曾代理艾未未税案、谭作人案等多起“政治敏感案件”,被视为中国维权律师的代表人物之一。浦案引发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包括 德国 在内的西方国家政府多次呼吁中国释放浦志强。而中国政府与官方媒体则拒绝外国干涉中国“司法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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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2, 2015, 11:28:29 PM
 #6




浦志强因言获罪的7条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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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4, 2015, 10:45:08 PM
 #7

习近平高度关注 中共处理异见人士方式骤变

新闻来源: 多维 于 2015-12-24 12:12:24 大字阅读 敬请注意: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观点内容不代表本网立场!





 北京时间12月22日,北京市的中级法院就中国律师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裁定有罪。但与外界预料的严判不同,官方判处浦志强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大陆的法律人士称,这样的宣判虽然依旧差强人意,但相信这是官方对待诸如浦志强、高瑜这类“异见人士”上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希望改善能继续下去。长期关注这些案件的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张千帆认为,“从高瑜案到浦志强案,北京显然是做了很多现实方面的考虑。在认知还不能达到这一步时,只好在量刑方面找个台阶下。”



  他表示,这样的判决结果是折中的结果,也是各方乐见的,即便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北京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但担任浦志强辩护律师的尚宝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以“差强人意”形容这次判决。

  而从接近中共高层的两个不同渠道传来的消息均称,习近平之前对处理高瑜的一审判决是非常不满意的,认为在处理这些敏感人士或知识分子问题上,有些部门和官员依旧在秉承宁左勿右,用专政的手法粗暴的对待这些知识分子是相当不妥当的,严重不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路径。

  有消息称,不仅是针对高瑜案,习近平针对这类案件都保持了相当的关注。他在内部曾要求处理这些案件必须按照四中全会法治改革的要求和中共统战的新要求。

  习近平在中共今年5月中旬的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做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不仅要增强责任意识、配强工作力量,还要改进工作方法,学会同党外知识分子打交道特别是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本领。”

  而另有熟知该类案件的人士表示,通过这类案件的处理,要注意中国对待异见人士和知识分子的四点变化:

  其一,在官方态度上,明显身段放低,态度放缓。没有再采取之前“严打”的姿态,而是用更加冷静和理性的态度来面对这些持不同政见的知识分子。

  其二,无论是法庭宣判还是中国官方媒体报道,都没有将这些曾经严厉批评过中共的知识分子称为“政治犯”,去政治化的信号明显。

  其三,在处理方式上采取了柔性、折中的方式。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在浦志强、高瑜、铁流的法庭宣判上,都没有采取强硬的姿态。浦、铁二人为缓刑,高瑜则是保外就医,三人都基本可以免于牢狱之灾。

  其四,在时间节点上,四起事件的风向转变,皆发生在2015年之后。即使是高瑜案中,11月份的二审结果也远比4月份一审中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要轻的许多。

  时至今日,习近平领导的中国,正在进行一场庞大的社会层面的改革,官场层面的革命,在这个时候,尤其需要各个阶层尤其是知识分子群体的支持。中共建政三大法宝之一的“统一战线”,联合一切能够联合的力量,时至今日仍然有借鉴意义。或许也正是处于这种考量,习近平和他领导的中共,在对待浦志强、高瑜等人时,正在改变旧有的态度,以一种更符合中国传统和更加现代的姿态来面对。   

网编:观察家    转发本条新闻到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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