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扣押的玛莎拉蒂总裁。 南通市崇川法院供图
6月27日晚7时30分许,江苏南通崇川区法院异地(淮安)扣押的一辆玛莎拉蒂轿车,在托运回南通途中,被多名不明身份的壮汉拦截,并劫走了装载该辆豪车的拖车。
6月28日,澎湃新闻(
www.thepaper.cn)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6月27日晚,该省高院指挥中心了解到相关情况后,部署了一次联合执行行动——协调组织淮安市、盐城市、南通市等三家中级法院及多家基层法院70余名干警,前往事发现场堵截劫车人员。
6月27日晚9时30分许,车辆及3名劫车人员被截获。经查,3人中梁某是淮安市一家婚车租赁公司的老板,其为玛莎拉蒂的实际控制人,其他2人是由其纠集。
据南通市崇川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风华介绍,该辆玛莎拉蒂轿车的所有者周某涉及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将该车查封,但周某却把车转卖他人。几经辗转,最后被梁某购进,用作婚车对外租赁。
王风华对澎湃新闻说,购买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已属不合法,而纠集人员劫走车辆情节更加严重。
28日凌晨,3名劫车人员因转移法院查封的财产、妨碍法院执行,被司法拘留15天。“对于他们是否涉嫌犯罪,还有待进一步审查”。
南通法院查封的百万豪车被卖到淮安
“王法官,我发现了被执行人周某的宝蓝色玛萨拉蒂,就停在淮安市财富广场的地下停车场。”6月26日,崇川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风华接到江苏银行南通学田支行工作人员的举报,并收到该银行请求再次强制执行的申请。
王风华称,上述车型为玛萨拉蒂总裁,车牌号为苏F8XXXX,上牌时间是2010年,车龄已有近7年,评估价过百万。早在2016年6月,该车已被崇川法院查封,其原因是该车所有者周某涉及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而周某则因犯信用卡诈骗罪,目前正在服刑。
经南通崇川区法院查明,2014年5月8日,原告江苏银行学田支行与被告周某签订个人借款合同。江苏银行学田支行向周某支用发放贷款400万元,月利率为6.25%,到期日为2015年5月3日,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但还款期届满,周某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银行遂将周某告上法庭。
最终法院于2015年12月4日判决,周某需支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共计426余万元。结果,判决书已生效,周某仍未按期履行上述义务。据崇川法院透露,银行已是第二次申请强制执行。
王风华告诉澎湃新闻,第一次申请执行时间是2016年4月,当年6月崇川法院查封了周某名下的房产及三辆汽车,其中就包括上述的玛萨拉蒂轿车。但因其下落不明,被迫终结执行。
多名不明身份的壮汉在高速服务区劫车
6月27日一大早,王风华根据银行反馈的线索,召集崇川法院的两名执行人员和银行代表赶赴现场,扣押该辆玛萨拉蒂轿车。澎湃新闻从崇川法院获悉,参与这次执行行动的银行代表,还包括平安银行南通支行在内。
据崇川法院和平安银行南通支行解释称,周某还与平安银行南通支行存在借款合同纠纷,周某于2015年上半年向该行贷款78万元,上述玛萨拉蒂轿车为债务提供抵押,周某多次逾期未还款,被平安银行南通支行诉至法院。今年4月,已在崇川法院立案。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平安银行南通支行与江苏银行学田支行共同参与了执行行动。
27日当天中午11时许,执行队伍到达淮安市,在该市清江浦区财富广场停车场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玛萨拉蒂轿车。通过强制开锁后,将该车装载在拖车上,并准备返回南通。
下午5时30分许,法院执行人员的车队启程,不久便驶入沈海高速。
据王风华介绍,一路上,法院的警车行驶在前面带路,载着玛萨拉蒂轿车的拖车跟在中间,后面还有一辆江苏银行工作人员的轿车。法院指定平安银行南通支行工作人员陆建新作为车辆监管人,与拖车司机同车。
两个小时后,意外发生了。据陆建新称,在车队驶入高速100多公里后,他发现拖车司机有些疲惫,遂临时决定,将拖车开进盐城市大丰服务区稍事休息。但他没想到,十分钟不到,车就被人劫走了。
陆建新对澎湃新闻说,拖车刚停定,就被一辆奇瑞轿车横着拦截了。紧接着,车上下来多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先把拖车司机强行拽下车。“我坐在副驾驶上,发现情况不对,快速锁上左边的车门,然后赶紧打电话给法官”。
陆建新称,围过来两名男子态度十分蛮横,把他一并赶下了车。此时,他虽然说明了该辆玛萨拉蒂轿车已被法院扣押,执行法官正带着相关手续往现场赶,但对方仍不管不顾,强行将拖车开走。
看着劫车男子扬长而去,陆建新立即向盐城市公安局大丰区分局西团派出所报警,称多名男子将法院扣押的车辆抢走,请求警方进行拦截。
70余名法院干警出动,3劫车男子落网
王风华告诉澎湃新闻,接到陆建新的电话后,他将情况汇报至南通市中院及江苏省高院指挥中心。
江苏省高院指挥中心接报后,协调组织淮安、盐城、南通三家中级法院,及南通市海安、如皋、崇川及盐城市大丰区等4家基层法院,共70余名法院干警,开展联合执行行动。
最终,法院联合公安机关,在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的乡间小路上,拦截住梁某、李某刚、李某华等3名劫车男子。
据崇川法院调查发现,梁某,今年41岁,是淮安市一家婚车租赁公司老板,他曾以40万元的低价,从杭州一公司购入该辆玛萨拉蒂轿车,用作婚车对外租赁。李某刚、李某华均由梁某纠集,其中,李某刚系梁某的员工。
王风华告诉澎湃新闻,6月28日凌晨,南通法院的执行法官将劫车人员带回南通,并以转移法院查封的财产、妨碍法院执行为由,决定对三人司法拘留15天。
对于劫车三人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崇川法院相关人士表示,尚待进一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