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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30, 2017, 10:07:17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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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 河长高位推动 探路制度创新 贵州首个生态日,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带领下,1430名五级河长、5000名干部群众同步开展大巡河,现场问诊河湖水环境,督导解决水污染问题。这是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标志性事件,力度之强、范围之广、人数之多,实属空前! 我省位于长江、珠江上游,作为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努力构建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江河湖库体系,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河长制的生根、发芽、绽放,是我国探求复杂水问题的重大制度设计,没有模式可依。我省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过程中,创新的脚步从未停歇,新思路、新机制不断涌现。 因省制宜,全面覆盖。“中央要求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我省提出了构建五级河长体系,省、市、县、乡设立双总河长。”省水利厅厅长王扬介绍,贵州属内陆山区省份,小河流居多,建立五级河长体系,才能实现河道、湖泊、水库等各类水域河长制全覆盖,为生态文明先行试验区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水生态保障。 红线约束,制度护航。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这部贵州史上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条例,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突出水资源保护改革创新,实现了“三个全国率先”:一是率先在地方性法规中提出全面推行河长制;二是率先在地方性法规中要求提高中水回用率;三是率先要求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河流的合理流量、湖泊水库的合理水位。 细化分工,压实责任。根据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要求,除了各级领导担任河长外,在重点河湖水库另聘请一名民间河湖监督员,对总河长、各级河长的工作职责作了明确。河长的工作重点是监管河道污染、推进河道系统治理、监督河道保洁等。“有问题找河长,河流一旦出状况,小事地方解决,处理不了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协调处理。”河长制相关制度正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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