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晚间,记者从郑州“抽梯”事件死者欧某家属处获悉,截至当天17时许,家属已收到80万元赔偿。通过协商,郑州市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赔偿死者家属50万元,同时考虑到死者家庭贫困,补贴20万元;安装广告牌的公司赔偿10万元,承接广告牌的文印店赔偿43万元。“我们和店主都是老乡,他没那么多钱赔偿,需要筹款可以理解”,村长说。死者家属表示愿意给店主刘某出具谅解书。
涉事城管移交纪检监察 文印店老板涉重大责任事故罪】记者从郑州市委宣传部了解到,郑州航空港区“抽梯”事件涉事城管执法人员因涉嫌玩忽职守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同时,宣传部工作人员称,从警方获悉,文印店老板刘某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予以刑拘,依据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法官释法:城管抽梯事件 为啥涉事城管没被抓却刑拘了广告店老板?】城管抽梯与安装工人坠亡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抽走梯子时,没有伤害安装工人的故意,很可能是出于制止和警告违法施工的目的。工人坠亡的直接原因是其顺着绳索下滑,操作不慎。也就是说,在城管抽梯与工人坠亡之间,出现了因果关系阻断事由。要知道,当梯子被抽走后,安装工人并非只能采取顺着绳索下滑这种极其危险的方式下楼。这也可能是涉事城管尚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