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如下:
1、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仅此一项,就足以保证比特币的生存。
2、比特币交易平台仍然可以运营,只是需要备案、搞实名制,遵守反洗钱规定,这是可以接受的
3、限制都是针对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即银行、保险公司、支付宝与财付通等,并没有限制非金融机构,理论上来说,360、百度等互联网巨头或者其它行业的大企业都可以推出自己的交易平台,也可以自己买卖比特币
4、通知全文,只是认为比特币没有法定货币地位(这也是意料之中,现在就承认简直不可思议),但是承认它的商品属性。因此,比特币替代黄金是没有问题的,就替代黄金来说,至少还有上百倍的涨幅。至于替代法币,那是将来发展壮大以后的事,所谓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5、我们时刻不要忘记,中国是通胀最严重的国家,是灰色收入最多的国家。民众对冲通胀与处置灰色收入以解决干部财产公开的难题,仅此两项,就有巨大的升值潜力。
不管谁做交易平台,都要使用到支付系统,那些支付系统属于金融机构!限制金融机构对比特币的支持,就已经是致命的了!因为,政府随时可以根据此行条例冻结交易平台在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
你这样理解可能不对,通知有说btc作为商品可以在网上交易,但要自己承担风险,这个过程势必用到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就是汇款转账,所以交易平台还是间接被合法的,只是要办好相关手续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