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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Topic: 虚开增值税发票只罚款不定罪  (Read 136 times)
Summation (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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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8, 2018, 07:52:40 AM
Last edit: October 28, 2018, 12:42:31 PM by Summation
 #1

   大家都知道崔永元曝光了范冰冰引发了一系列的事件,爆阴阳合同让范冰冰入狱几日罚款8亿之后我们都以为此时告一段落,可不曾想崔永元第二次再爆范虚开增值税发票,贴出了范第二次偷税漏税的证据并且在微博@了国家税务总局,让给一个说法,说到:“别一天装傻充楞的,哪怕你们说爱她不忍心处理也行。”他这样的态度就是要求税务总局给一个说法。他贴出的证据是江苏省税务局对范名下一个名为美涛佳艺影视文化工作室逃税进行行政处罚的通告,这次处罚的日期为2018年10月7日,按照这个日期来算的话这是范第二次偷税,并且多了一项虚开增值税发票。因为上一次偷税是第一次,所以对范只是进行了罚款处罚,而加上这一次的话那就是第二次,而且还有虚开增值税发票,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虚开增值税发票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更重。   但是根据对中国的了解来看,经过上面的领导拍板说了范没事那么这件事应该也不会掀起什么更大的风波了,就算这件事社会舆论压力比较大,但是我任然不认为范冰冰会因此而获刑。 至于虚开增值税发票一事肯定也会找一个替罪羊出来背锅。
   这次事件也许就到此为止了,当然了这在中国政府想怎么查,如果只是追查偷税漏税一事那么肯定就到此结束了,但是如果还要继续往下深究,那么实际上就不仅仅只是这些东西了,越往下那么扯出来的后台肯定就不是这么简单了,如果真的到那一步那么事情也就大了,所以我觉得到这里其实这个事情也就真的了了。 那为什么崔永元却是要死死咬住范呢?我认为这其实也并不是我们表面看上去这么简单的,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他想要保护自己,那么唯一的做法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吸引住群众的目光,让关注点集中在他身上,这样也算是在报平安,社会舆论对于他来说就是安全,他想维持这样的热度就必须爆料,当关注点离开他的时候,他的人生安全其实是非常没有保障的。
   这个事件往后会怎么发展我们也许可以猜到结果,对于这其中的关系门道我也没有评价的权利,虽然这样的事情永远不会落到我一个小人物头上,但是这也不禁让人因为身在这样一个地方而感到心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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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in8coin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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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se M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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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8, 2018, 01:49:32 PM
 #2

先从法律的角度来谈谈这个问题吧。
范冰冰逃税几个亿,罚款了事,刘晓庆亏死,才几千万确坐牢一年多,看起来的确不公平。
不过关于范冰冰可以不定罪,这个法律中确实有相应的规定,而且之前这个规定就一直存在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修正案(九) 2015年11月1日实施至今
Quote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注意上述条文中的黑体部分,范冰冰如果及时补缴的话,可以只受行政处罚(通常是罚款),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刘晓庆,我查了一下,她是2000年6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对刘晓庆刑事拘留,2002年7月24日,刘晓庆因涉嫌偷税漏税,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而在这个时期内,中国的当时的刑法分别是刑法-修正案(一)1999年12月25日实施,和刑法-修正案(三)2001年12月29日实施,对于这两个版本中刑法中【逃税罪】的规定如下:

Quote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注意这两个版本的二百零一条与现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的一个最明显的区别没?
现行的刑法中对于二百零一条多了这样一句话:“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这句话是2009年02月2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加上去的,沿用至今。
因此,正是因为2009年刑法关于【逃税罪】中的这个改动,使得范冰冰可以适用这一条,得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而刘晓庆案发的时候并没有这条规定,所以才去坐牢。
法律在纵向时间上永远不是公平的,就像八十年代,当时抢一顶帽子都会被以流氓罪判死刑,所以在法律中永远不能拿过去的案件来与现在的案件的相比,永远都是有区别的。
当然,对于范冰冰是否该坐牢,抛开法律不说,从道义和情理上来说,我个人认为“该”。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Loser
huangjinqi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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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9, 2018, 09:22:33 AM
 #3

别讲法律了,中国是人治社会,法律是个屁,法是用来收拾草民的,只有草民才会被定罪
you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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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9, 2018, 02:11:05 PM
 #4

不公平,范冰冰坐牢才是我们广大人民喜闻乐见的事情。现在中国强大最大的阻力不是美国和日本,是这些社会蛀虫还有贪官。
这几年国家已经开始清理了,好多人也收敛了很多,不像以前那样嚣张了,力度还要继续加强。这种罚款对范冰冰来说不痛不痒的,一点都没有进食作用,我是不服的。
8亿是个天文数字,但是对范冰冰可能真的不算什么,希望国家对待这些毒瘤下狠手,不要留情,净化社会空气,人人有责!
huangjinqi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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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9, 2018, 03:09:57 PM
 #5

不公平,范冰冰坐牢才是我们广大人民喜闻乐见的事情。现在中国强大最大的阻力不是美国和日本,是这些社会蛀虫还有贪官。
这几年国家已经开始清理了,好多人也收敛了很多,不像以前那样嚣张了,力度还要继续加强。这种罚款对范冰冰来说不痛不痒的,一点都没有进食作用,我是不服的。
8亿是个天文数字,但是对范冰冰可能真的不算什么,希望国家对待这些毒瘤下狠手,不要留情,净化社会空气,人人有责!
范冰冰判无期徒刑,全部财产上缴党库 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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