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比特儿”网站(Bter.com)官方发出的一则简短声明,着实在比特币玩家中引发了极大的争议,两拨意见针锋相对,似乎都有些道理。
这个声明,大致意思如下:
“我们已经冻结了两个可疑的账户(属于同一个用户)。其中一个账户有1629000个NTX,另一个有1500000个NTX。同时,账户下还分别还有1.9135个、1.1922个BTC。我们已经收到通知,认为它们是被人从未来币社区基金中窃取的。为支持NTX社区,我们将其冻结,并公开还给它们的合法主人。目前,已经有不止一人提出了索回要求,所以,申请者必须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才是合法主人。”
那么,这个事情,究竟该怎么看待呢?
记名又不记名的虚拟货币
首先,在技术层面,这个事情就不太能说得清楚。
如果我钱包里的一百元钱,被某人扒窃,或者是遇到了某个剪径的大王强行要去,我基本上就只能自认倒霉,最多期待此人被警察蜀黍早日抓获,或许还能归还我部分损失,却不会考虑这张一百元的钞票会在流通途径中被拦截而还给我。理由很简单:虽然每一张钞票上都有号码,但在使用时通常不会有人去关注这个号码的。换句话说,钞票上是没有名字的,丢了也就丢了。
但是,对于比特币、莱特币、未来币等虚拟货币而言,这个情况倒有点不同。
每一个比特币都是独一无二的,同时,从它被挖出(产生)到一次次分割、流转的每个过程,依然是独一无二、可以追溯的。更特别的是,这个信息对所有比特币玩家公开,只要你愿意,你都可以看到某个比特币是经过了谁的“钱包”,从哪儿流向了哪里。
因此,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如果遭遇到不法侵害而被转走,从理论上说,都是可以被追溯的。“比特儿”网站这次的行为,也证明了做到这一点并非难事。
然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本质上又是高度匿名的。换句话说,如果你丢失的是银行卡,你可以拿着身份证去银行补办一张,里头的资金依然还是属于你的,没有任何问题;但如果你失去了对某个钱包的控制权,就等于你从未拥有过这个钱包和其中的比特币,你不能掏出身份证和驾照,要求整个比特币世界替你做主,将那些比特币归还给你。
所以,比特币这种既高度匿名、又完全可以实现流程透明的奇怪商品,还真是提出了一个法律上的全新概念。
有权扣押吗?本次争论的主要焦点,就是:比特儿网站,是否有权扣押疑似赃物的虚拟货币?
各国通例,扣押、冻结财产的权力,严格的局限于强力部门(如公安、法院、税务等),并且必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方可为之,其他任何个人、组织甚至政府部门,都不能冻结、扣押他人财产。
举个例子,假设我通过诈骗或是盗窃,搞到一笔不义之财并将其存在银行里。那么,除非获得司法机关的书面命令,银行就必须默认我是正常用户,为我提供和其他储户相同质量的服务,绝不能自作主张的将这笔赃款扣下来,日后返还给赃款的合法主人。
理由也很简单,银行不是司法机关,而是和我签下了合同的、平等的民事主体(开户时填写申请表,实质就是和银行签订了一份开设账户的协议),有义务遵守法律,按照合同里约定的职责办事。否则,往轻里说,这就是越俎代庖;往重里说,就是严重的违约行为,有损契约精神。
除了遵循合同义务之外,如此要求银行或交易网站,更重要的理由是维护交易安全。财产的保管者,实际上根本没有能力,也没有资格来判断一笔资金的来源是否干净,无法判断一笔交易本身是否合法,所以就必须默认这笔资金、这个交易都是合法的。(当然,如果是通过伪造数据而篡改银行账目,危及银行自己的资金安全,则银行有权予以拒绝。)
相反,如果放任银行自主决定冻结、扣押用户的资产,则整个社会都会陷入一种不确定性的恐慌之中: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账户里的钱,会不会被银行视为非法所得而扣押;自己刚完成的每个交易,会不会被银行随便找个理由而否定。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谁还会安心创造财富,而是拼命的想要转移资产到安全的地方了。因此,各国的法律才会严格的限制冻结、扣押资产的权力,美国人甚至把这一条写进了《宪法第四修正案》中,其重视程度可想而知。
同理,这次处在风口浪尖的的比特儿网站,除非在用户协议(即用户注册时点下“我同意”按钮的那个协议)中有明确授权,否则该网站就无权扣押、冻结任何客户的虚拟财产,原理类同于上面说的银行的例子:既然该网站曾经对我作出了服务承诺,就必须遵守自己的诺言。而且,该网站的做法,可能会损害整个市场的信心,让拥趸们担忧、怀疑虚拟货币的安全性——既然比特儿网站,可以自说自话的将这些NTX和BTC扣押,那别的管理网站就也可能效仿,一夜之间足以让我辛辛苦苦赚来的虚拟财富真正变成空气。
总之,本文作者认为,比特儿网站本次的行为,恐怕属于好心办坏事,对于NTX社区的未来并不是什么好事。
谁是合法主人?
退一步说,即便用户已经在注册时,授权该网站在怀疑虚拟货币来源不明时将其扣押,则后面的所谓“公开归还给合法主人”,也不具备可操作性。
首先,正如前文所述,比特币是一个高度匿名的体系。你无法拿出证件,证明哪一个比特币就是你挖出来的;你也无法证明,流向某个钱包之前,这一个比特币所存放的那个钱包,就是你曾经用过的。
同时,即便能够判定比特币是从谁的手里流到另一个人手里,银行/交易网站还需要完成另一个证明:这个流转过程是违法的。
实际上,作为货币的流转过程,本身是无因性的。换句话说,某人付给我一笔钱,可能是因为一笔交易,也可能仅仅是因为友情而进行的赠送,可能是对某种内疚行为的赔偿,甚至可能是临时的借贷救急,反正个中缘由,是只有当事人双方才清楚的。这种缘由,是和货币本身严格分开的;换句话说,我们无法从一笔汇款中,看出双方之间究竟发生过什么事情,因而也就没有判断某一笔钱是否来路不正的基础。
相应的,在本案中,比特儿网站将这些NTX虚拟货币,直接判定为“黑客入侵系统后窃走的”,实际上是相当冒险的做法。万一拥有者拿出双方的协议,证明这两万多个NTX是社区自愿交付给他的某种报酬,不知道比特儿网站又该如何赔偿人家呢?
结语总之,纵观本次交易网站扣押虚拟货币的事件,觉得该网站是显著的超越了自己的位置,损害了自身和整个虚拟货币世界的声誉,削弱了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安全性的信心。同时,想要将这些被冻结的虚拟货币还给所谓的“合法主人”,也缺乏法律依据和技术支撑,很难取得正面的效果。
但愿,这事情能有一个光明的结尾吧。
原声明地址:
https://bitcointalk.org/index.php?topic=686191.0https://nxtforum.org/general-discussion/bter-com-froze-3129000-nxt-and-need-you-help-to-return-to-the-owner/———–
巴比特资讯·专栏作者:馒头老妖
编辑:bitPaul 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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